年2月6日,由广西质量技术评价认证中心派出的审查组对桂林平钢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进行实地审查,平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永树,平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廖绍俊全程陪同参加。
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现场审查组首先实地审查了量子电炉、精炼炉、连铸机、棒材生产线和盘螺生产线中频感应加热炉、初中精轧系统、冷却和成品收集系统等生产设备以及成品库区,然后审查了质量检测设备,包括物理检验室、原料化验室、炉前光谱检验室,审查检测设备和工具及相应检定证书。随后审查组审查了平钢公司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艺规程、生产记录、检测和化验记录等资料。
最后,审查组召集平钢公司部分管理和技术人员召开会议,肯定了平钢公司目前的生产装备和管理体系,就审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桂林平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家凯对审查组提出的问题表示立行立改。
审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条例》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实施细则》共审查19条,审查结论为合格。
企业正常生产后可实现年产钢材达万吨,年产值60亿元以上,税收3.6亿元以上;直接带动上下游企业8家以上,年产值60亿元以上,税收3.4亿元以上,提供就业岗位余个,为助推平乐县产业转型升级和桂林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的动力。(文/程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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