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49052021英文版钢铁行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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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英文版钢铁行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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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钢铁行业开展节能监察的术语和定义、监察对象与边界、监察内容及方法.监察程序等。本文件适用于对钢铁企业的节能监察与企业自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8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用能单位节能量计算方法GB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钢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YB/T焦化行业节能监察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钢铁行业节能监察energysavingsuperisioninironandsteelindustry依法开展节能监察的机构对钢铁企业及其节能服务机构执行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4监察对象与边界.4.1监察对象监察对象为具有烧结.球团、焦化、高炉、转炉、电弧炉、精炼.连铸、轧钢任一工序的钢铁企业。4.2监察边界.4.2.1对烧结工序的监察应涵盖从含铁原料、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人到成品烧结矿输出为止的生产系4.2.2对球团工序的监察应涵盖从含铁原料、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人到氧化球团矿输出为止的生产系统(配料、原料运输、造球、烙烧.筛分、成品运输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机修、化验.计量.环保等设施),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4.2.3对焦化工序的监察应符合YB/T的相关要求。4.24对高炉工序的监察应涵盖从含铁原料.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人到铁水输出为止的生产系统(原燃料供给、鼓风.热风炉、煤粉干燥机喷吹、高炉本体、渣铁处理系统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机修、化验、计量水处理、环保等设施),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4.25对转炉工序的监察应涵盖从铁水进厂到转炉出合格钢水为止的生产系统(铁水预处理、转炉本体.渣处理.钢包烘烤、煤气回收与处理系统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和机修、化验、计量、软水、环保等设施),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4.26对电弧炉工序的监察应涵盖从冶炼原料人炉后到冶炼钢包产生合格钢水为止的生产系统(电弧炉本体、废钢预热及烘烤系统、原料供应系统、钢渣处理系统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机修、化验、计量、软水、水处理、环保等设施),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4.27对精炼工序的监察应涵盖从钢水、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入到最终产品钢水的输出(钢水运至连铸车间浇注工位)为止的生产系统(炉外精炼装置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和调度系统、机修、化验、计量、水处理、环保等设施),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4.2.8对连铸工序的监察应涵盖从钢水送人浇注工位、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入到合格铸坯运出连铸车间为止的生产系统(连铸机、水处理系统、耐火材料制品烘烤系统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系统、机修、化验.计量、软水.水处理.环保等设施),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4.2.9对轧钢工序的监察应酒董从铸坯、能源及耗能工质的输人到轧材及外供蒸汽输出为止的生产系统(原料准备、加热、轧制、冷却及精整等)和辅助生产系统(生产管理及调度指挥系统、机修、化验、计量、软水、水处理、环保等设施),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如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5监察内容及方法5.1企业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5.1.1监察内容企业年度产品产量(如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等工序的产品产量).原料投入量、能源使用量(含各工序能源消耗实物量、折标量).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取值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况等.5.1.2监察方法5.1.2.1掌握基本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勘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生产规模.能源消耗、产品生产工艺技术流程.主要生产工序及装备.主要用能设备(装置)规格型号和运行状态等情况。依据GB.GB/T等标准,核查企业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三个层级的能源计量器具(如电能表、衡器..流量表等)配置.检定、使用及管理状况,以及能源消费统计状况,现场抽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实际情况,确定被监察企业能源计量统计数据是否足以支5.2企业执行淘汰落后制度情况5.2.1监察内容是否使用淘汰落后工艺及装备等。5.2.2监察方法5.2.2.1钢铁生产工艺和装备符合产业政策情况的节能监察调阅设备台账,进行现场查勘,判断生产工艺、装备是否属于淘汰类项目。5.2.2.2机电设备符合产业政策情况的节能监察调阅机电设备台账,核实电机型号.数量.生产时间、安装位置.功率.运行状态等情况,调阅配电变压器设备台账,核实配电变压器型号.安装位置、数量、容量运行状态等情况,根据国家现有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确定在用电动机、风机、水泵、锅炉和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属于淘汰类的明细清单,与企业的自查表格进行比对。5.3企业执行用能设备能效强制性标准情况5.3.1监察内容5.4企业执行节能审查制度情况5.4.1监察内容核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记录,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的材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人使用前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验收材料等。5.4.2监察方法5.4.2.1查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文件,批准文件(包括核准、立项.备案).竣工验收文件以及节能评估文件(包括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登记表)等。5.4.2.2调查询问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及负责项目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已建或在建项目的节能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已投人运行项目实际运行情况等。5.4.23现场查勘在建项目是否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建设;核查已建成项目与节能审查意见、设计文件要求的符合情况;核查企业是否有其他在建或新建并已使用,但未如实上报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5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和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情况5.5.1监察内容能源管理岗位设立情况、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情况。5.5.2监察方法5.5.2.1能源管理岗位设立情况5.5.2.1.1查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职责确定、接受节能培训证明等文件资料。5.5.2.1.2核实确认能源管理岗位设置是否充分合理,能否保证企业能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职责制定是否全面清晰合理。5.5.2.1.3调查询问能源管理岗位人员.上级主管以及该岗位的管理对象和协作对象,判断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情况。5.5.2.2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情况5.5.2.2.1查阅能源管理负责人的聘任文件.个人档案履历、职责履行情况说明、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判断与节能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5.5.调查询问能源管理负责人本人以及最高管理者.能源管理岗位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确认能源管理者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满足具备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验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5.6企业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

5.6.1监察内容

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等。5.6.2监察方法5.6.2.1审阅各级能源消耗采集原始记录和台账.能源消耗统计报表之间的关联性和逻辑关系。任意抽取3个月的能源消耗月报表,核对班组能源消耗原始记录与工段车间能源消耗日统计台账之间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核对工段车间能源消耗日统计台账与月报表之间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若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台账及报表之间--致性和准确性有异,则能源消耗数据不予采信。5.6.2.2核定钢铁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送数据与能源消耗统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若数据之间一致性和准确性有异,则能源消耗数据不予采信。5.6.23必要时对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主要用能设备等进行能源利用检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能源利用检测。.5.7企业执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情况5.7.1监察内窨5.7.1.1企业生产计量及能源计量工作管理有关文件,包括计量管理制度.计量岗位职责.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格证书.计量器具台账或档案.检定证书.计量原始数据等书面资料.5.7.1.2生产计量及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配备率、准确度,核查生产计量及能源计量原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可视情况调查询问能源管理负责人、计量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核实各项生产计量及能源计量要求的落实情况。5.7.1.3企业原燃料盘库.能源消耗计算等生产计量统计方法的准确性。5.7.2监察方法5.7.2.1对照GB/T,GB/T等要求,采取资料审核、调查询问等方式,核查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管理有关文件,确认被监察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5.7.2.2对照GB/T,GB/T以及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制度等要求,采取资料审核,调查询问等方式,利用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确认企业是否落实能源计量人员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和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5.7.23根据GB/T,GB/T以及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台账、组织结构图等资料,确定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针对每个能源种类在进出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是否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行逐一现场检查,确认企业执行能源计量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是否符合要求。5.8企业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5.8.1监察内容5.9企业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情况5.9.1监察内容供应能源种类和数量.能源计量仪表使用情况、能源计量仪表台账.能源消费统计记录、能源收缴费单据及财务明细账表等。5.9.2监察方法5.9.2.1通过调查询问.现场查勘、资料核查及数据核算等方式,确定由企业负责提供能源的职工宿舍(或住宅小区)等建筑的实际情况和供应能源种类和数量(如电力、热力、燃气等)。5.9.2.2查看企业职工宿舍(或住宅小区)及其具体用户是否均安装了能源计量仪表来对能源使用数量进行计量(冬季供暖可不计量,采取按建筑面积进行收费的方式).5.9.2.3核实企业是否按照实际能源计量数据,依据市场价格(或接近市场价格的合理价格),定期收取合理的能源费用。5.9.24随机抽取相关职工能源使用和具体缴费情况,并与企业收费情况进行对比,结合企业提供的能源计量台账.能源消费统计记录.能源收缴费单据及财务明细账表等,确认企业能源消费是否实行了包费制。5.10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或阶梯电价的政策情况5.10.1监察内容是否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所述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是否有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情况,确定执行差别电价情况;对除执行差别电价以外的钢铁企业,对照GB,确定阶梯电价执行情况。5.10.2监察方法5.10.2.1差别电价核对相关台账.现场勘察,对存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装置的企业核查用电量及用电价格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差别电价。5.10.2.2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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