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筋施工技术的一般规定
1、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
2、钢筋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在工地存放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宜不超过6个月;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上,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覆盖,防水浸、雨淋(下垫上盖)。
3、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由原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4、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HPB)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且其使用时的计算拉应力应不大于65MPa。
5、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钢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记录。
二、钢筋加工的技术要求
1、钢筋弯制前应先调直。钢筋宜优先选用机械方法调直。
2、下料后应按种类和使用部位分别挂牌标明。
3、受力钢筋弯制和末端弯钩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的规定。
4、箍筋末端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箍筋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主钢筋的直径,且HPB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HRB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得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箍筋末端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与结构类型、箍筋直径有关。
5、钢筋宜在常温状态下弯制,不宜加热。钢筋宜从中部开始逐步向两端弯制,弯钩应一次弯成。
三、钢筋连接的施工要求
(一)热轧钢筋接头
1、钢筋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
2、焊接接头应优先选择闪光对焊。但在非固定的专业预制厂(场)或钢筋加工厂(场)内,对直径大于或等于22毫米的钢筋进行连接作业时,不得使用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3、当普通混凝土中钢筋直径等于或小于22mm时,在无焊接条件时,可采用绑扎连接,但受拉构件中的主钢筋不得采用绑扎连接。
4、钢筋与钢板的T形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或电弧焊。
(二)钢筋接头设置有关规定
1、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2、钢筋接头应设在受力较小区段,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3、在任一焊接或绑扎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规范规定。
4.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5.施工中钢筋受力分不清受拉、受压的,按受拉办理。
6.钢筋接头部位横向净距不得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得小于25mm。
四、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的组成与安装技术
(一)钢筋网片电阻点焊有关规定
1、受力钢筋为HPB钢筋时:单向受力双边焊其余交叉点可间隔焊接或绑、焊相间
2、受力筋为冷拔低碳钢丝时:另一方向间距小于mm时,受力主筋两端必须焊接,中间部分焊点距离可增大至mm。
(二)钢筋现场绑扎的技术要求
1、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0.7~2mm铁丝绑牢,必要时可辅以点焊;铁丝丝头不应进入混凝土保护层内。
2、钢筋网的外围两行钢筋交叉点应全部扎牢,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双向受力的钢筋网,钢筋交叉点必须全部扎牢。
钢筋:交叉点绑扎。
钢筋网(单向受力):外围两行交叉点全部绑扎(中间交叉点间隔交错绑扎);
钢筋网(双向受力):交叉点全部绑扎。
(三)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普通钢筋和预应力直线形钢筋的不得小于钢筋公称直径,后张法构件预应力直线形钢筋不得小于管道直径的1/2。
2、当受拉区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应在保护层内设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mm的钢筋网。
3、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最小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0mm。
4、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垫块,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垫块应与钢筋绑扎牢固、错开布置。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垫块的位置、数量和紧固程度进行检查。
5、禁止在施工现场采用拌制砂浆,通过切割成型等方法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