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柜总体要求:
产品应符合GB/T-《文物展柜基本技术要求及检测》的要求。展柜外形应与原展柜设计风格一致,线条简洁、工艺精致;展柜具有良好的安全性,结构稳固、安全,具有良好的防盗和防破坏性能;开启方式满足展陈布置和安保需求,维护方便;展柜应符合文物预防性保护的要求,具有良好的气密性、污染物浓度、照明等环境质量须满足相应文物对展示环境控制的规定要求;展柜玻璃采用夹胶防爆、防紫外线超白玻璃,耐磨性强,色彩还原性高,玻璃表面平整、无划痕、无破碎,边角应当圆滑或倒角;展柜箱体表面喷涂涂层色泽均匀一致,喷涂工艺需符合喷国家标准;展柜锁闭功能设计应安全、美观、合理、隐藏式处理;展柜整体结构为金属框架式结构,所有部件均为模块化设计、制作,具有可逆性,方便组装拆卸。
展柜材料要求
为满足文物预防性保护的要求,展柜使用材料尽量使用惰性材料,无法避免的非惰性材料:依据GB/T-检测标准,要求木板甲醛释放量≤0.7mg/L;依据GB/T.1--19检测标准,要求布料甲醛含量≤0.1mg/kg;柜体内部空气甲醛浓度≤0.1mg/m。
基座为钢结构,承载力达到每平米kg。具有相当的自重稳定性和抗撞击稳固性,展柜框架式骨架应采用δ3.0mm、2.0mm、1.5mm宝武钢铁(Q)系列优优质冷拔矩形管,经专业加工设备切割、焊接、打磨、喷涂制作完成。应符合GB/T-《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的要求。
展柜用铝型材须依据GB/T.1-标准要求及检测方法,维氏硬度(HV0.2)不小于80。
展柜箱体不同位置采用不同厚度的符合GB/T-《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和钢带》的优质冷轧钢板:采用厚度1.2mm及以上的冷轧钢板、内部密封采用符合GB/T-《连续热镀锌钢板和钢带》的厚度1.0及以上镀锌钢板,以确保展柜重量分布的合理性。表面要求做防锈防腐蚀处理,确保30年不脱落、不变色,符合金属板材平整度要求。表面经过静电粉末喷涂处理,反光度不大于30°,光滑平整、无橘皮、无褶皱等现象。喷涂符合国家GB/T.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标准规定。
展柜底板可负重且便于拆卸,展柜内使用的木制板材必须达到E1级以上,并在表面进行密封处理,达到防火、防霉菌、防变形,并且控制甲醛释放量。采用符合GB/T-《中密度纤维板》中家具用材包铝膜密封处理,外包织物。
柜体要求采用超白夹胶玻璃,成品玻璃厚度为6+0.76+6(㎜),落球冲击剥离性能满足GB.3-要求
柜体要求采用夹胶防爆、防紫外线超白玻璃紫外线透射比≤0.3%。
柜体要求采用夹胶防爆、防紫外线超白玻璃可见光透射比≥89%
玻璃与铝型材的连接为玻璃嵌入型材的“U”型槽,槽深60mm,玻璃与“U”型槽底的连接处为2mm厚的“U”型硅橡胶垫层,确保玻璃的安全。玻璃与“U”型槽两侧的间隙各为2-3mm,便于密封胶的密封,密封胶选用中性密封胶,具有无气味、无挥发性,使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密封性增强从而更加安全的保护文物。玻璃与铝合金边框的粘接为≥30mm的完全密封粘接,确保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玻璃板的牢固性,防撬性,密封性及防爆性。玻璃及结构框之间的粘接剂,粘接剂指标为~PS,熔点大于℃。为了保护柜体内空气质量的安全性,柜体气密性起到决定性作用,柜体结构拼接时采用密封胶垫(条),玻璃间采用硅胶密封胶条,柜门关闭后周圈均有压紧密封条。
展柜表面玻璃平整度误差在1mm/m以内。方形度允许偏差为对角线每1m误差不能超过1.5㎜。相邻2片玻璃的平面差控制在2mm以内。外露的边缘必须精抛光。外露的角必须倒安全角。玻璃接合处无气泡、无胶痕,所有夹胶玻璃不得有划痕、气泡、内含物、裂纹、细小纹路和其它缺陷。
展柜其他部件相连接处应选用专业粘结剂:
(1)密封胶条采用“D”型有机硅,具有抗振、抗断裂、抗撕裂、抗老化、抗压缩、寿命持久、永不变形的特点,应符合GB/T-《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要求,满足以下性能:
①材料为有机硅,不含有任何的酸性物质;
②表面要求光滑,无明显的机械杂质;
③拉伸强度不小于7.0Mpa;
④断裂伸长率不小于%;
⑤撕裂强度不小于15KN/M;
⑥永久变形率小于8%;
⑦硬度HA55±5。
(2)密封胶条阻燃性能应符合GB/T-《橡胶燃烧性能的测定》要求,达到FV-1级。密封胶、结构胶阻燃性能应符合UL94-20mm《垂直燃烧法》要求,达到V-0级。
(3)粘结材料应采用粘结牢固、美观、透明度高的材料,应满足下列性能:
①必须使用环保型粘接剂,不散发任何酸性或有害气体;
②粘接剂的粘性在—PS之间;
③凝固剂的粘性在—PS之间;
④熔点大于℃。
(4)密封胶应采用双组份环保型密封胶,性能稳定、无溶剂、无异味、不含氰酸盐。
展柜内布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GB/T-《纺织品燃烧性能垂直方向损毁长度、阴燃和持续时间的测定》、GB-《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满足下列条件:
①损毁长度小于等于mm;
②续燃时间小于等于5s;
③阴燃时间小于等于5s。
推出机构的动力部分为电动推杆,在满载及全行程的工作条件下,寿命周期为次以上。展柜门开启机构的承载能力,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每套结构承载力不小于KG。
展柜内空气质量要求:
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中所使用的喷漆、粘接剂、装饰布木板等为环保材料,不会散发有害气体污染展品和展厅空气环境。
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内壁板与积木展台包亚麻布等所有用材均采用环保型、阻燃性材料,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的外围材料均为非燃烧性材料,保证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的防火性能,展板包布的颜色、纹路必须和原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内配置的一模一样。其他使用的所有材料是惰性的环保材料来降低潜在的污染风险,与陈列部分直接接触的板材及展台基座材料板材均选择E0级板材,原木材料经过熏蒸消毒处理,防止虫霉滋生,
展柜内壁板与积木展台包亚麻布等所有用材均采用环保型、阻燃性材料,智能型文物陈
列展柜的外围材料(细工木板)均为非燃烧性材料。
柜内使用的织物为环保的%纯棉纺织物。
柜内使用的织物无胶固定于面板,可选炭布或其他活性清洁材料控制污染物。
柜内使用的织物须符合博物馆保存标准,为适合在博物馆使用的产品。
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内空气质量应控制在:甲醛≤0.08mg/m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TVOC)≤0.5mg/m3;苯浓度≤0.03mg/m3;氨浓度≤0.08mg/m3。
展柜的下底座及开启方式
底座部分需满足以下要求:
内部留有空间放置恒湿机、电动开启控制盒。
展柜均采用电动开启:
通过操作控制手柄,柜体玻璃平稳进出,无异常噪音。
采用平移开启的平移门单边开度大于70%,控制手柄放置在安全盒内,安全盒装有高精度锁具。
文物陈列展柜内的恒湿机和安防设备、电动开启的电源电路分别单独控制,并全部在一个总开关上实现控制。布展完成后,必须保证电动开启的电路断电,在需要撤展及换展时,必须保证电动开启的电源通电。
展柜安全要求
使用高精度锁具,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的编号可根据要求分组管理、编制,防盗性能达到ANSI2级标准。锁心外牙采螺帽固定,钥匙互换率达15万次以上。铜或锌合金锁壳及锁心。
所有展柜应配备布线、端口等充分考虑系统通用性与兼容性以备今后检修及改造升级。
展柜密封要求
展柜本身为整体密封型结构,采用密封型材、密封硅胶条及中性密封胶。
展示空间内空气交换律≤0.4次/天。柜体安装完成后,需现场测量每台智能型文物陈列展柜气密性。
展柜内微环境要求
展柜内微环境起到保护文物的作用,对有特殊要求的文物可提供严格的微环境处理,确保展柜内的温湿度达到恒定指标,最小化与展柜外部环境发生作用,避免空气中的污染物质的侵入。
文物展柜加工装修完成后应确保充分通风、排除装饰材料所挥发的污染气体。
展柜须具备加装防盗报警、环境监测等装置的功能。
展示空间的甲醛含量≤0.1mg/m3,苯含量≤0.08g/m3,氨≤0.1g/m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总量(TVOC)≤0.6mg/m3。
展柜需配合恒湿机留有送回风及传感器接口。
照明要求
配置LED嵌入式洗墙灯作为基础及展板照明,配置LED嵌入式可调焦射灯作为文物的重点照明,要求如下:
色温=K,紫外线相对含量≤20μW/lm
文物照度应控制在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织绣品、绘画、纸质物品、彩绘陶(石)器、染色皮革、动物标本等)≤50lx;对光敏感的展品(油画、蛋清画、不染色皮革、银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宝玉石器、竹木制品和漆器等)≤lx;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其他金属制品、石质器物、陶瓷器、岩矿标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珐琅器等)≤lx。多种材质展品同处一个展柜或复合材料制品,应按照对光敏感等级高的材料选择照度。为敏感材质加装红外感应装置,尽量减少照度累积。
LED嵌入式射灯,采用可调焦、可调角度,灯体后部操作。灯体材质为高纯度铝灯身,表面哑光喷涂,颜色持久,耐氧性强,散热好。灯具显色指数Ra95,R,色温为K,色容差SDCM≤3。60°防眩角,单颗LED芯片非COB封装,光源寿命不低于小时,TM80测试报告。灯具光斑质量优秀,无二次光班,均匀度良好,配光准确,边缘退晕柔和,过度自然,在任何照明状态下,不得出现频闪。射灯光束角满足6.5°~40°,角度精准,光束角可调,调节过度顺滑自然。可调角度满足垂直±30°倾斜,水平不小于°旋转。
LED嵌入式洗墙灯的光照范围应覆盖整个背板。
维护管理性能
展柜需按标准化技术进行设计、生产、组装,除灯具外,不再需要其他维修。
灯具的检修均设立单独检修门并与展示空间相隔离。设备维修时不会对柜内微环境造成任何波动。以便更好地保护文物。
展柜内预留安保等设备的安装空间,及其相关管道的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