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轰隆隆…”1月20日,临河区双河镇新丰村三组一处平房院里,泵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借着汽车大灯的亮光,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双河派出所民警和临河一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正摆布油管,一头放进油罐车,一头连进埋在地下非法储存汽油的油罐里……
这是咋回事?原来,1月19日16时许,在节前安全大检查时,双河派出所民警发现双河镇新丰村三组西侧一处院子(原轧钢厂)里东墙的电线布线不对。询问看护院子的人员得知,院内地下有两个油罐,还储存着柴油。意识到危险后,民警随即联系了一家专业公司,对油品进行取样。经取样、化验发现,油罐里并非柴油而是汽油,初步检测结果显示油品馏程不合格,油罐里的汽油属于不合格汽油。
20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院内堆满了炉灰渣,东墙附近堆放着一些旧机器,墙上还附着着一些电线。在民警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了被埋在地下的油罐,两个油罐口紧紧封闭着,只露出了少许,地上还铺着厚厚的炉灰渣,不仔细观察根本发现不了地下是油罐。看护院子的老人对记者说:“这个油罐是老板一个月前埋下的。”
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双河派出所协调来油罐车和泵,对油罐里的不合格汽油进行抽吸,并运往临时寄存点扣押。
目前,非法储存汽油的违法人员已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民警提醒,汽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个人储存汽油是违法行为。汽油一旦遇到明火,很容易发生火灾或者爆炸。车主加上不合格汽油也会对车辆造成损害。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静
图片:马利红
编辑:陈龙